当前位置: 首页 > 园所动态 > 园所动态>文章内容

关于经济困难家庭幼儿申办学前教育2023年春学期政府资助经费等工作的要求

配置员 发表于:2023-06-10 01:33:33 点击数: 来源:原创

常州市2023春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

政府资助经费申办和打卡发放、指定对象减免保教费工作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及政府资助经费申办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流程

幼儿园负责实施本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园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资助工作人员等组成)具体落实提前告知、组织幼儿监护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工作组织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上门家访全覆盖。认定过程中以适当方式邀请幼儿家长代表参加。完成认定后向所归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本园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补充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基础信息库,初审提交本学期政府资助经费申办名单。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本区域各有关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和完善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补充完善本区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库及时答复幼儿监护人有关认定工作的复议请求。完成本区域政府资助经费申办名单复审并汇总后上报。

(二)明确条件范围和资助标准

1.申请对象的基本条件 

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幼儿。

2.申请对象范围(符合以下一类情况即可)

1)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边缘易致贫相对困难家庭子女;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4)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

5)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6)因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而致经济困难的幼儿

7)因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而致经济困难的幼儿

8)因家庭人均年收入低等其他情况而致经济困难的幼儿。(如家庭至亲人员近一年内的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当前最低月工资收入标准等)

3.资助标准

合格幼儿园基准收费标准资助

(三)全面宣传普及政策

1.多平台多形式宣传普及资助政策

须将《告家长书》印发全体在园幼儿家庭,全部“家长回执”必须收集存档,至少保存三年备查;将我市本年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彩页张贴到每间教室的布告栏;并通过其他形式多平台强化宣传本学段学生资助政策。

2.重点关注三个来源应助幼儿名单

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特困学生就学信息库)”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核已脱贫原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原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残疾学生、孤儿、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困境儿童等类别应助幼儿在籍在读情况,关注市学生资助中心秋学期已补充下发过我市标准相关应助幼儿名单,逐一联系未主动申助的应助幼儿家长,强化政策宣传,力争应助尽助。如经反复动员仍不愿申的,将其告家长书回执的照片件存档备查。

(四)规范困难认定过程

1.秋学期曾经困难认定过的幼儿

默认秋学期幼儿困难认定结果本次继续有效,相关幼儿家庭仅需在《告家长书》上勾选“继续申请”意向即可,无需再填报申请信息,学校可从省资助申请平台上获取相应数据。春学期家庭经济情况有显著变化的学生可提交补充材料,由学校在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完成相应操作。

2.春学期拟新申请困难认定的幼儿

1)信息预采。各园向拟申助幼儿家庭发放《拟申请教育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附件2)纸质稿,指导申助幼儿家长按要求规范填报,收集并初审拟在线填报的信息,结合申助幼儿类别,收集审核相关人员困难证明材料:“三个来源”内应助幼儿家庭无需提供困难证明材料他幼儿家庭需提交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困难认定建议存档材料”详见附件3)

2)平台申报各园指导新申助幼儿家长按操作流程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困难认定和资助项目申请也可由学校组织统一在校在线填报信息并提交申请。对个别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申请平台的幼儿家庭,各应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帮助其完成资助申请手续。

3)认定提交各园困难认定工作组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参看平台生成的申助幼儿量化分值和特殊困难身份确认情况,结合家访、个别谈话和民主评议,综合幼儿家庭情况和日常生活状况、工作组成员意见进行困难幼儿综合认定,可对量化分值适量调整后在平台上提交幼儿困难认定等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4)结果公示。园凡是“三个来源”名单内对象申助,均无需公示;对其他申助幼儿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名单及困难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内容一律不得出现幼儿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5)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续申助幼儿家庭如有补充或变更材料,各园可归入之前已建个人档案,另本学期新申助幼儿建档备案。每个申助幼儿的档案应包含:历年个人申请表》纸质签章稿及扫描件、相关困难认定材料原件的照片件。各园所建档案接受所归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定期抽查。

按序完成审核上报

1.学校审核上报

1)在线审核上报各园通过省资助申请平台在线审核申助幼儿信息、填入资助金额。310日前系统内提交所归属区域学生资助中心复审

2)汇总报表各园从申请平台内导出已初审通过的全部幼儿相关信息申助幼儿所在年级、班级顺序排列,将相关信息填入幼儿难认定及申助情况学校汇总表》310日前上报所归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先提交电子表审定后报送纸质签章稿并存档

3)打印签章资助中心复审通过后,从申请平台打印春学期新申助幼儿《个人申请表》,组织申助幼儿家长签名,填写园内评审意见,加盖审核印章。

4)系统录入各园及时将相关信息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2.各级学生资助中心复审并汇总上报

辖市区复审各园上报材料,及时汇总本学期区域内学生政策资助的相关信息上报同级教育、财政主管部门410日前填报《辖市区资助信息汇总表》上报市学生资助中心并审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各园录入信息,确保完整精准。

、统一打卡发放政府资助经费的工作要求

遵照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各幼儿园继续以直接打卡方式发放政府资助经费在资助中心反馈复审结果后,组织确认续申助幼儿的家长银行卡正常使用情况,收集确认新增申助幼儿监护人提供的接收助学金的银行卡卡号、卡主名、开户行支行全称汇总上报所归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园统一安排及时全额打卡发放本学期政府资助经费,一律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实物、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政府资助经费完成打卡发放后向所归属学生资助中心提交银行转款明细清单和支付凭证。

三、公办幼儿园对指定范围幼儿减免(部分减免)保教费工作要求溧阳、金坛可自定

执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2020218)文件精神各公办幼儿园组织完成对指定范围幼儿实行减免(部分减免)保教费工作。

(一)可予以全免保教费的幼儿   

1.残疾儿童;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3.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二)可按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的50% 减免保教费的幼儿

1.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2.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

3.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

各园资助工作人员应及时组织宣传相关政策,并为符合条件申办减免或部分减免本学期保教费的幼儿家庭落实政策。本学期经审核予以减免或部分减免保教费的幼儿相关信息,由各园填报《学校汇总表》,报所归属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存档。


关于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学前教育2023学期政府资助经费等工作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申办2023年春学期困难认定和政府资助经费、指定范围减免保教费工作,特告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办幼儿园对指定范围幼儿减免(部分减免)保教费项目申办

1.可予以全免保教费的三类幼儿:   残疾儿童;   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2.可按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的50% 减免保教费的四类幼儿:

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  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

注:以上对象,对照标准自主申请后,如学校不能从学生资助系统内查核到相关身份信息的,请申办家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送学校验核后决定。

    二、关于政府资助经费项目申办      本园学生资助申办工作的咨询电话: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幼儿。

(二)申请对象具体情况(符合以下类情况即可)

1.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边缘易致贫相对困难家庭子女;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4.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

5.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6.因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而致经济困难的幼儿

7.因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而致经济困难的幼儿

8.因家庭人均年收入低等其他情况而致经济困难的幼儿。(如家庭至亲人员近一年内的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月工资收入标准等)

(三)资助标准

合格幼儿园基准收费标准资助

(四)申报办法

1.在本园曾经困难认定已享受过政府资助经费的幼儿家庭:“家长回执”中勾选“继续申请”后提交即可家庭经济情况如有显著变化可提交证明材料。

2.本学期拟新申办的幼儿家庭:“家长回执”中勾选“新申请”后提交,幼儿园汇总后将发放《拟申助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并指导如实填报,

集表下发后三天内提交幼儿园在全国和省学生资助系统内能查核到对应信息的已脱贫原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原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残疾学生、孤儿、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困境儿童特殊保障学生,无需提供困难证明材料;其它类型的经济困难家庭需于222日前向幼儿园提交相应困难证明材料原件。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中心幼儿园                       

                                                            

本人家庭已了解以上学生资助政策及申办程序,根据目前家庭经济情况,本家庭决定:

1.学前教育政府资助项目  £ 继续申请  £ 新申请  £ 不申请      2. 指定对象减免保教费项目  £ 继续申请 £ 新申请 £ 不申请   

学校               班级            幼儿姓名            家长签名                                         20232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